江蘇省財政廳辦公室關于提高計劃生育特別扶助金標準的通知
蘇財社〔2025〕121號 2026-01-04
根據(jù)《關于建立計劃生育特別扶助金動態(tài)調整機制的通知》(蘇衛(wèi)人口〔2021〕18號)文件精神,結合我省最低工資標準調整情況,經(jīng)研究,決定自2026年1月1日起,提高我省計劃生育特別扶助金標準,F(xiàn)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:
獨生子女死亡家庭特別扶助金標準從每人每月783元提高至每人每月850元,年滿60周歲的獨生子女死亡特別扶助對象扶助金標準從每人每月983元提高至每人每月1050元;獨生子女傷殘家庭特別扶助金標準從每人每月683元提高至每人每月750元,年滿60周歲的獨生子女傷殘?zhí)貏e扶助對象扶助金標準從每人每月883元提高至每人每月950元。
提標所需資金由省級財政與市縣財政按規(guī)定分級負擔。各市縣要落實財政投入政策,夯實基礎工作,加強資金管理,切實保障計劃生育特別扶助對象合法權益。
江蘇省財政廳辦公室
2026年1月4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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